摘要 摘要:事件:1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摘要:事件:1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先行,为新环保法正式实施预热。“通知”将新环保法的“史上最严”特点体现的淋漓尽致:重视准入门槛(加快环评、排污许可的法律制订),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到2015年,市级以上环保部门要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省级环保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市等和5%以上的县开展环境稽查,市级环保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县开展环境稽查,此项为“通知”增量,预计新环保法不会提出具体的时间及比例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力度(积极推行阳光执法);
监测板块受益逻辑较为明确。“通知”明确提出监管网格划分方案于2015年底前上报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我们认为,监测领域受益“通知”逻辑较为明确:一是“通知”属基础性行政条款而并没有强调单个环境要素,二是在线监测节约环保执法成本,三是在国家加大重视污染源准入及环境风险预警背景下,在线监测很多情况下比巡查更加行之有效;
预计“水十条”将于年内出台;“水十条”部分条款将与“通知”一道,高度契合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将正式实施,结合近期权威媒体关于“水十条”的报道,我们有理由相信“水十条”在2015年1月1日前有望发布,且预计“水十条”部分条款将与“通知”一道,高度契合新环保法,如强化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区域、部门之间联防联控,落实地方政府、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企业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力度,我们认为“水十条”将体现“行动计划”特点,会明确提出具体考核目标及完成时间节点;
“通知”掀开2014-2015年环保贺岁档帷幕,“水十条”、新环保法2部环保“贺岁大片”值得期待。我们判断新环保法将推动我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水十条”预计将针对水污染防治、节水双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