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济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了2013年第4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情况,人造板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8%。本次抽查了郑州、洛阳、新乡、焦作、许昌等11个省...
从济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了2013年第4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情况,人造板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8%。本次抽查了郑州、洛阳、新乡、焦作、许昌等11个省辖市和兰考、邓州、固始3个省直管县(市)58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人造板产品。包括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胶合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5种产品,对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含水率、表面胶合强度、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5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郑州法尔赛木业有限公司、中牟县白沙镇爵派木地板厂、长葛市大众板业有限公司、濮阳恒森木业有限公司、洛宁县佳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是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等项目不合格。
针对本次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各省辖市局、直管县(市)局组织开展后处理工作,并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后续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