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这是传统经营环境下基于投资—生产—销售—赚取利润的单向循环的经济环境对企业经济责任的认识。然而近年来,这种传统经济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在经济深入到全球每一个角落的地球村时代,越来越站不住脚跟。最近几年来,国内材料行业的一些企业,发展不忘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磨料磨具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据悉,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就在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了“奔朗奖教奖学金”,总额度为20万元人民币,分五年奖励给材料学院的优秀学生和优秀青年教师。成为第一家在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奖学金的超硬材料企业,这是超硬材料行业校企合作的一个典范,更是奔朗公司在发展壮大后,关注社会,履行回馈社会义务的体现。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尹育航先生,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公司主要业务为超硬材料制品的研发与制造,在国内超硬材料制品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前三,华南地区位列第一,在全球陶瓷加工工具市场占有率第一。
奔朗公司与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深入合作,通过设立奖教奖学金、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在企业设立实习和科研基地等合作模式,对于推动学院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材料学院和奔朗公司的共同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现代企业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盈利组织,而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基本组成单位。企业要实现利益已从原来依靠单纯的市场竞争,改变为要加上考虑社会公众利益。甚至可以说,企业利益的实现要以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为前提,企业如果不顾社会公众利益,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失去参与竞争的资格。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方面走在了国内同类企业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