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消息称,前5个月,全社会用电量中,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六大行业用电量占了48%,电力需求增长的12个百分点中,六大高耗能行业拉动了5.1个百分点,仍然是全社会用电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大家可能还记得,仅仅几年之前,高耗能产业也是上一轮的宏观调控中的 “主角”,出镜率很高,有关部门连续出台文件,控制其过快增长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猝然爆发,全球都忙着“活命”和“救火”,高耗能产业淡出了大家的视野。然而,随着近一段时期的“淡季电荒”的出现和持续延烧,高耗能产业再次卷土重来,且声势更壮,博来大量眼球。
政策“剑指”高耗能产业
早在今年一季度,随着部分地区出现电力供求偏紧,一些专家和学者就指出,问题可能出在高耗能产业上,此后,随着各项数据陆续出炉,包括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在内,也为这种看法做了“背书”,表示部分高耗能行业过快的增长带来了能源需求的快速增加。从这个判断出发,相关部门采取了不少行动:5月10日,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称中国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已超过70%,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期来临,电力供应缺口将进一步扩大,要求按照“以最少的能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工业增加值产出”的原则,安排好供用电顺序。6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明确禁止地方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政策,要求地方严格执行国家上网电价政策。能源局官员强调,必须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摆在突出的位置,“不能敞开口子消费能源”。环保部也表示,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可能会影响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可以看出,“剑指”高耗能产业的政策意图已经很明显,大有“围猎聚歼”之势。
高耗能产业“存在即合理”
能不能“驯服”高耗能产业,我们自然很关心,因为这些产业可是“吃电大户”,可能关系到盛夏酷暑时节家里空调能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但是,长远一点看,更需要思考的一些问题是,为什么高耗能产业在我国具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高耗能产业的大发展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阶段吗?如果是,这个过程需要多长的时间?如何能够尽量缩短这个进程?
综合分析,认为高耗能产业是中国发展必经阶段的声音比较大。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虽然高耗能产业增长很快,生产的产量增加很多,但是价格不降低,说明市场有需求。比如有媒体报道称,近年来我国电解铝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
2010年底设备利用率仅70%,但是铝价还在悄悄地上涨。
第二,虽然我们常能听到“中国的城市像欧洲,中国的农村像非洲”的说法,但客观讲,别说农村,就是城市,硬件上我们也同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差距不小,伦敦等城市可以看做是几百个“外滩”、“金融街”集合在一起,不像我们的不少城市,临街一面光彩亮丽,走进胡同几十米、一百米就是“城中村”、“危旧房”。因此,大兴土木在我国还是大有市场的,是很必要的,在一定时期内我国仍然是“钢筋水泥”比“鼠标光盘”更重要。因此,高耗能产业的产品不仅现在不愁销路,将来的需求也是相当看好。
第三,这是由国际分工格局决定的,想要调整也调整不了。持此种论据者认为,我国总体上处于国际产业分工链条低端,个别可能算得上中端,要想获得市场份额,只能走高耗能、高污染、高劳动力等资源密集投入的路子。高耗能产业的境况,其实是我国整个产业结构的一个缩影。崛而不起,大而不强。哪个国家都想要蓝天白云,都想要从事挣钱快、技术含量高的产业,但现阶段乃至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只能继续任高耗能产业大干快上,将来发达了,再等别的更不发达国家给我们提供高能耗产品。
第四,中西部发展高耗能产业的积极性很高,要实现区域协调,只能任高耗能产业“东方不亮西方亮”。早些年,在改革开放推进之中,就不断有各方面呼吁,要警惕和防止国外把中国作为转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下家”,结果怎样?仍然高耗能产业在东部沿海地区遍地开花。现在,东部地区倒是比较注意了,但中西部地区又接过了“接力棒”,发展高耗能产业的积极性很高,高耗能产业的投资仍在加快,一些大的项目纷纷上马,有专家总结为西部高耗能产品的“两头在外”模式,即原材料和市场都在外,生产在西部。客观上讲,西部省份有丰富的煤炭、天然气、石油以及重要的矿产资源,发展一些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产业有优势,为了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不让它发展也说不过去。
以上种种,大体可概括为发展高耗能产业的“需求论”、“分工论”、“优势论”,都属于客观派,是“存在即合理”的一派路子。
高耗能产业并非不可跨越
相比之下,认为中国发展,至少是当前可跨越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阶段的观点就相对弱一些,论据也可简单归为几种。
第一,随着技术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任何产业包括高耗能产业都可能大幅度地降低消耗,如此一来,高耗能产业就可能变为低耗能产业,而照样可以满足相关产品的需求。或者直接占领产业高端和制高点,世界经济史上,这类事情常发生,这也是“后发优势”的表现。
第二,通过严格的政策,可以遏制、阻止高耗能产业的蔓延和快速发展,从而可以大大地压缩这一令人不快的时期。比如支持和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就可以大量地节约能源资源。比如铝被认为是一种“凝固的电力”,炼一吨铝,需要13500度电,但铝又很方便回收利用,有材料说,从1888年美铝开创铝的商业化以来,生产出来的8亿多吨铝,到今天还有70%以上在重复使用,而回收使用的能耗只有原来的5%。再如推广节能产品,或者直接禁止高耗能产品入市,用市场压力去推动企业发展替代材料,采纳新技术等。
第三,世界上有不少比我们落后一些的国家,它们有资源,发展经济的热情很高,我们可以把高耗能产业转出去,到外国去投资、去生产。我们外汇储备很多,可以再买回来,等等。
当然,还可能有别的论据我没有掌握,大体上可归之于“技术派”、“政策派”和“转移派”,走的是“人定胜天”的路子。
说了很多,孰更有理,读者自可判断。笔者的意思是,即使这道“坎”难以逾越,但也不能成为到处冒烟、喷气、拉闸、停电、浪费的借口。就算是高耗能产品有需求,也要细水长流,有步骤、有规划地改善我们的城乡面貌,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这样也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长期持续的推动力。同时,确实有必要反思我们淘汰落后的标准,有专家说,淘汰落后产能的标杆不能单纯以工艺、规模划线,而是要更多地看是否更节能、更环保,更生态友好,这有些道理。